1924年,Chong Toy Sing女士在1910年抵達加拿大時的人頭稅証明文件。承蒙Mary Mohammad提供。
人頭稅(1885年)
華人移民事務皇家委員會(1885) 的研究結果導致訂立《限制和管制華人移民進入加拿大法案, 1885》,實施向來自中國的新移民徵收 $50的人頭稅。這項措施是為減少男性華人,以免與其他工人競爭工作。獲得豁免人頭稅的人包括商人和家人、學生(被視為臨時居民)、在加拿大出生而從中國讀書回來的子女等。人頭稅在1901年被提高到 $100,並且在1904年再提高到 $500 – 這大約是當年華裔工人兩年的薪酬。
聽聽Judi Michelle Young描述她父親關於人頭稅的經歷。 click for summary